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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通知
  • 作者:  编辑:信息技术系学工办  来源:   时间:2019年03月06日
  • 各班团支部:

    为了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院实际情况,系团总支将开展新一轮的推优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

    18周岁至28周岁的团员青年,热爱中国共产党,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有正确的入党动机,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本人自愿加入党组织并正式递交了入党申请书6个月,业余党校结业,无宗教信仰。

    二、推荐条件

    1.入党动机端正,对党有一定的认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3.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之间的关系;

    4.积极参加团校、党校、党章学习小组以及支部学习会的学习和活动;

    5.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和各种公益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

    6.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认真努力,成绩良好,上学年无不及格课程,上学期学习成绩排名不得低于班级的前50%。

    三、推荐名额

    大一、大二名额不限,符合条件即可

    四、推荐程序

    班级团支部参照上述条件评选,班主任主持评选会议,推选出符合条件的同学,将推优名单的汇总表上报系学工办李丹老师处。

    五、截止日期2019314

                                        信息技术系团总支

                                                            2019年3月5日

    2019-3-5-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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