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浙江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二)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报考时间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3月15日—4月12日下午16:00
(二)缴费截至时间:2016年4月13日下午16:00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4月22日—4月23日
(四)综合素质测试时间:2016年4月24日
三、招生计划
序号 |
招生专业 |
计划数(名) |
招生对象 |
学制 |
学费 |
校区 |
1 |
电子商务 |
50 |
普高文理科 |
三 |
6600 |
瑞安校区 |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方式
1.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申请参加学院提前招生考试的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不得兼报。
2. 网上报名
(1)登录学院招生网站(zs.wzvtc.cn),查询网上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了解有关招生政策。
(2)2016年4月12日下午16:00前按要求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报名系统)准确录入个人报考信息,并打印《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提前招生报名表》
3. 报名考试费:110元/人,可通过网络支付宝或现场缴费,缴费方法在报名期间详见学院招生网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否则报名无效。
4. 材料递交:在报名截至日期前,考生所有书面材料须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1)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提前招生报名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报名完毕后打印)。
(2)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可在招生网下载)。
(3)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
(4)《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正》复印件一份(A4纸)。
(5)该有所在中学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
5. 考生所交材料和考试报名费恕不退还。
(二)通讯地址及咨询方式
1. 通讯地址: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正德楼119),邮编325035
2. 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正德楼119室
(2)网络咨询:http://zs.wzvtc.cn
(3)电话咨询:0577-86680020
五、测评
(一)测评由学业水平测试与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组成。
(二)学业水平测试
学业水平测试满分100份,学院综合考虑考生在高中时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等五门科目的等第,并按照一定的标准予以折算分值,各科目成绩折算如下:
学业水平测试(等第 |
A |
B |
C |
P |
E |
成绩折算(分) |
20 |
16 |
12 |
4 |
0 |
备注:外省转入我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的为准;对于未经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的,考生须出具外省省级主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否则我院不予承认,计为0分。
(三) 综合素质测试
电子商务专业综合素质测试为面试,由学院自主命题和组织,由三个方面构成:
A.仪态仪表20分; B.语言表达40分 C.专业潜质40分
(四)总分折算
以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两项折算成总分,计算公式如下:
总分 = 学业水平测试折算成绩 × 60% +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 40%
六、录取
(一)录取规则
1. 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招生纪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3. 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备录(含顺序号)”和“未录取”名单。其中,“拟录取”和“备录(含顺序号)”人数比例均为专业招生计划的100%。
4.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前招生相关规定,凡被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考试拟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查询本人所报考各院校(专业)录取情况。被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其中1所院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录取考生的其他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随之失效。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5. 对于因“拟录取”考生放弃而产生的缺额计划,学院将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专业)。当专业计划为完成但已无备录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学院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未完成计划转入统一招生录取。
6. 总分相同,按照下列规则确定“拟录取”和“备录(汉顺序号)名单。
(1)总分相同时,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折算成绩,根据分数高低予以排序确定;
(2)总分各组成项均相同时,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各门科目成绩比较,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成绩,根据分数高低予以排序确定。
7. 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秀课程学分或相关选秀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 其他说明:若某个专业(或专业招收对象)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人数低于计划书的120%时,该专业(或专业招收对象)按不高于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人数的85%比例确定拟录取人数(以计划数为上限)。
(二)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提前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招生办公室负责将学院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录取考生名单上网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办理入学手续。
凡被学院提前招生录取的学生,不需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