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学院根据《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进行评审,经评定,现将获得资助资格人员信息(学号、班级、助学金等级)公示于公示栏:
一、公示时间:共3个工作日(11月4日—11月7日)
二、征求意见的方式和要求:在公示期内,任何老师和学生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向学院纪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三、本名单为人工智能学院国家助学金推选名单,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最终名单以学校最终结果为准。
四、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
学工办:0577-86680567 邮箱1312298043@qq.com
附件:国家助学金候选人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