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首批温州市职业教育“中高职一体化”教育共同体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内容
在教育行政部门的推动下,由高职院校牵头,会同中职学校(技工院校由合作院校负责联系),对应区域产业发展需求,以一体化专业为纽带,结成“中高职一体化”教育共同体,做好一体化专业确定、专业教学标准研制、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课程体系设计、工作具体实施等工作。各“中高职一体化”教育共同体建设期为1年。建设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五个方面:研制一体化人才培养标准,构建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强化一体化课程改革实施,探索一体化教研科研机制,健全一体化管理评价制度。(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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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要求
1.“中高职一体化”教育共同体建设的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高职院校与中职学校(或技工院校)的专业负责人。
2.本次申报立项面向温州市域范围内的高职院校、中职学校和技工院校,以一体化专业为纽带,高职院校与中职学校(或技工院校)结成“中高职一体化”教育共同体。项目由各高职院校牵头,会同中职学校(或技工院校)共同申报。首批立项数量视申报情况统筹确定。
3.各二级学院可申报2个“中高职一体化”教育共同体。
三、申报材料提交
1.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负责人请填写《首批温州市职业教育“中高职一体化”教育共同体建设项目申报书》,其中每个共同体的建设方案(含佐证材料)限30页以内。
2.各二级学院填写《首批温州市职业教育“中高职一体化”教育共同体建设项目汇总表》。
3.请于2023年9月6日下午4点前将《首批温州市职业教育“中高职一体化”教育共同体建设项目申报书》及《首批温州市职业教育“中高职一体化”教育共同体建设项目汇总表》(需签字盖章)纸质版各1份交至教务处教学科,申报书电子稿登陆系统提交(教师使用手册见附件4)。联系人:丁心舟,办公室电话86680073,短号778073,邮箱654260382@qq.com。
教务处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