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转发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科规办〔2023〕 07号)。该项目限额申报,请意向申报的教师,根据通知要求,于5月12日(星期五)上午下班前,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填写申请书并下载后,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论证活页》一起发邮箱:454976642@qq.com,供专家辅导和推荐评审。
经专家评审推荐申报的老师,申报除重大课题以外的所有类别课题需在5月29日上午下班前,在平台上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后)(一式1份)提交科技开发处,由科技开发处统一加盖单位公章后,由申报的老师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于5月30日上午下班前提交到平台上,并将《活页》电子版发电子邮箱:454976642@qq.com。根据省里要求,逾期将不能参加省评,取消我校送审资格。
申报国家重大招标课题需在6月4日前完成网络申报,并于6月5日提交纸质《投标书》,《投标书》采用A3或A4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或胶装,一式6份到科技开发处。
科技开发处联系人:倪红红(正德楼513室),电话:86687512。
其中,被学校认定为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有问题的老师不予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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