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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浙江省第十五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的通知
  • 作者:  编辑:胡庆雷  来源:   时间:2017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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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浙江省第十五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将于今年上半年举行。为选送优秀作品参加本次创业计划竞赛,院团委决定开展校内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的征集与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竞赛项目包括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和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分为I、II两类),共三项。其中,我院可申报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作品的数量以《浙江省第十五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通知》为准。

      2、有意向参赛的团队请将参赛作品、作品申报书(一式三份,作品申报书需与作品一起装订成册,内容用普通A4打印纸即可),和同电子稿于4月10日前统一报送至院团委办公室,逾期不候。在校内选拔中入围的本校参赛作品在报送省赛阶段将由院团委统一印制装订。

      3、参赛对象

      在2017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

      4、注意事项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申报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凡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的60%以上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作者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需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本、专科生作品、硕士研究生作品或博士研究生作品。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专科学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方向的作品)、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I、II两类:I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II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的科研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作品范围之列。

      参赛作品须经作者本人或集体申报,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本校学籍、科研管理部门同时审核确认(作品申报书见附件1)。

      由于《浙江省第十五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通知》暂未下发,参赛作品申报书暂时以《浙江省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申报书》为模版。推荐到浙江省第十五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的要求及参赛注意事项将以《浙江省第十五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通知》为准。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院团委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叶素娥,联系电话:0577-86680158,电子信箱:976858289@qq.com。

          6362467339143463262652259.doc


    • 共青团温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一七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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