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校、地市教科规划办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启动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一)2017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
(二)2017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点招标课题(见课题指南)
(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
(四)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青年基金课题;
(五)教育部重点课题;
(六)教育部青年专项课题。
二、申报名额分配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为提升我省各地区、学校申报质量,限额分配如下:
(一)高校分配(宁波市属高校由宁波市统一申报)实施“基础数和奖励数”相结合的办法,其中:
1.基础数:本科院校(设有师范类专业)限额申报5项,其它本科院校4项,高职院校2项;广播电视大学系列由浙江省广播电视大学统一申报,类型同其他本科院校。
2.奖励数:高校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立项数,经初步整理为:
学校 | 奖励数 |
浙江师范大学 | 5 |
浙江外国语学院 | 2 |
浙江传媒学院 | 1 |
丽水学院 | 1 |
宁波大学 | 1 |
湖州师范学院 | 1 |
杭州师范大学 | 1 |
浙江工业大学 | 1 |
温州医科大学 | 1 |
(二)地市分配(不含宁波)
由各市教科规划办公室统一申报,其中杭州、温州地区6项,其他地区3项。在此基础上,湖州、温州、台州、义乌等地区因2016年获全国教科规立项项目,各获1项奖励数。
(三)请各初审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做好项目类别上的差异申报。省教科规划办公室只接受高校和地市规划办的统一申报,不接受其他基层单位和个人的独立申报。
三、申报要求和截止时间
(一)请各有关单位和学校科研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做好申报材料的核查、盖章和初审工作。由于全规课题实施限额申报,省教科规划办公室将组织力量对上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择优选取150项课题上报全规办。请申请人和科研管理部门务必仔细阅读2017年全规课题申报要求(具体见全国办网站通知)。
(二)为节省申报时间,不再组织二轮申报,所有课题需将“省评”材料(只需电子稿)和“国评”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上报省教科规划办,我办在省评基础上整理出国评材料上交全规办。
1.“国评”材料要求
每个课题由文件袋独立装袋,并在袋子右上角注明“国评”字样。袋子上写明“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例如“浙师大-张三-H”袋内活页评审表夹在评审表内,且原件放置在最前面。
2.省评材料要求(只需电子稿)
(1)与国评材料完全一致的活页评审表电子稿和评审书电子稿,电子稿文件以“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申报类型(申报书或活页)”命名,例如“浙师大-张三-H-B(活页)”(则表示浙师大张三老师基础教育国家一般课题的活页表,注意:学科字母在前)。管理单位将同一个课题的活页表和评审表电子稿放置在一个文件夹内,以“学校-姓名-申报学科字母-申报类型”命名。高校科研处和地方教科规划办需填写好附件7(填写好所有信息,注意:单位填写全称,不需要填写二级学院)。有申报重点重大课题的还需填写附件4. 同一个单位所有课题电子稿和汇总表放在一个文件夹内打包,文件名为“XX单位2017全规申报材料”。
(2)以上材料的电子稿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我办邮箱zjjkgh@163.com,同时将加盖公章申报数据汇总表和所有“国评”材料寄(送)我办。地址:杭州市学院路35号6楼浙江省教科规划办沈老师 收;邮编:310012。电话:(0571)88846782。
(三)由于尚需省评及材料整理时间,所有课题申报材料务必于2017年2月20日前,统一报送到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日需送到或邮寄到,非寄出时间),电子稿也在同一时间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未主持过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或同级别)及以上研究课题者;
2与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和年度规划(含专项)在研课题选题重复且未结题者;
3.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4.其他不符合全规办申报要求的申报人。
四、其它
(一)《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等请登录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网址:www.zjedusri.com.cn)下载,纸质不另发。
(二)希各市教科规划办、高校科研处,认真做好课题指导和初审推荐工作,我办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申报资格审查、择优筛选。
附件:
2017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指南.doc
2017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xls
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办法.doc
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5日
说明: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月17日前将相关材料交科技开发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