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票据报销截止日期的通知
根据温职院计[2020]6号《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报销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开具时间为7-12月份的票据原则上在次年5月底之前报销完毕,逾期不予报销。教科研经费因工作需要,上年的票据可在
下年度报销截止日前报销。请各教职工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开具的票据抓紧报销,逾期不予办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