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成教学院,瑞安学院:
根据《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专利扶持与奖励管理办法》(温职院教〔2016〕8号)中的相关规定,科技处开始受理2017年上半年度专利代理费补助事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代理费补助的专利是在2017年5月31日之前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且没有申报过专利代理费补助的;申请时需要提供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
2.申请专利代理费补助的老师请于2017年5月31日前将专利授权证书复印件送至自己所在部门的办公室。相关部门办公室要认真审查老师递交的材料的真实性(防止同一专利重复申报),填写部门汇总表并盖章(申请老师需提供建行卡号),于2017年6月8日下午16:00前将材料和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稿)送至科技处,正德楼513室(QQ:14644404),逾期不予受理。
3.2017年5月31日以后授权的或申请的专利代理补助经费放到2017年下半年度受理。
另:专利授权后请各位老师及时将专利授权证书原件交到所在部门办公室。
科技开发处
2017.5.17